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司法厅(局)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通信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、工业和信息化局: 现将《“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”专项行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 司法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6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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